長春優(yōu)化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
來源:證券時報·e公司 作者:孫憲超 2025-05-06 2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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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長春公積金”5月6日消息,為貫徹落實有關文件要求,積極服務于構建高質量發(fā)展的長春現代化都市圈,更好地滿足廣大繳存職工的住房消費需求,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部分貸款和提取政策優(yōu)化調整。

具體來看,長春市對多子女家庭貸款政策進行調整。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生育撫養(yǎng)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,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40%。調整階段性新房首付款提取政策購房地范圍,職工申請?zhí)崛∽》抗e金余額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的,購房地范圍由長春市行政區(qū)域內(鐵路電力繳存職工應在繳存地或工作地)調整為吉林省行政區(qū)域內。

另外,長春市還對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年度提取額度進行了調整。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長春市區(qū)的,職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限額提高至2.4萬元;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限額提高至2.7萬元。租住商品房且繳存地為公主嶺、九臺、雙陽、榆樹、農安、德惠及鐵路電力分中心下轄各分理處的,職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限額提高至1.8萬元;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限額提高至2.1萬元。

新市民、青年人、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條件且能夠提供房屋租賃備案信息的,職工及配偶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,實際租金超過年繳存額的,按年繳存額全額提?。昀U存額按職工及配偶申請?zhí)崛徍藭r上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2倍計算)。申請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,在申請?zhí)崛徍藭r,除提供《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材料外,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、租賃備案證明。

本次政策調整前12個月內已按原租房提取政策辦理提取的職工家庭,應當距離上次核定租房額度時間滿12個月后申請按新政策提取。

上述政策自2025年5月7日起施行。

在此之前,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曾于2024年12月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。調整的政策包括延長提高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政策期限、調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、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、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等。

責任編輯: 張一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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